9.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有什么主要變化?
答:為增強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確保更多小汽車駕駛人考試合格后能夠獨立駕車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對復雜條件的能力,123號令對小型汽車、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主要做了以下調整:科目一考試,將原來的考試內容拆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仍作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為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后進行,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科目二考試,大中型客貨車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調整后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小型汽車取消樁考移庫要求以及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后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科目三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同時,對于小型汽車抽取不少于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對大中型客貨車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考試。另外,還明確了各種車型的考試里程。
10. 科目一考試具體有什么變化?
答:考慮到學員考試科目一時基本沒有實際駕駛操作經驗,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只能靠死記硬背,難以深入理解、掌握并應用。123號令實施后,科目一考試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最基本的知識,將原科目一中有關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等知識單列出來,作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后進行。科目一考試試卷由100道題目組成,題型為判斷題和單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公安部已經對現有的考試題庫進行了修訂,并會同交通運輸部制定發布了培訓教學和考試大綱,列出培訓和考核目標、要點,供培訓機構培訓教學時使用。
11. 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有哪些變化?
答:為提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安全駕駛能力,123號令對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項目進行了調整,將百米加減擋的考試要求放在科目三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考核,增設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和窄路掉頭考試項目。調整后,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變為“訓練、考試均為16項”。
新增的模擬項目,主要考核在復雜道路條件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駕駛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擬濕滑路,主要考核學員在濕滑路段減速、保持低速擋勻速行駛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學員在以后的實際駕駛中遇到這類復雜路段不緊張、合理采取安全駕駛措施。
12.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有什么變化?
答: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實踐中反映,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為提高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一是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后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