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申請人在申領駕駛證中有隱瞞、欺騙等行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申請人有如實申告有關事項的法律義務。駕駛機動車事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駕駛證申請人要如實申告自己的年齡條件、身體條件,參加規定的考試通過后方可取得駕駛證。123號令規定,申請人申領駕駛證時如果有隱瞞、欺騙、賄賂等行為的,公安交管部門要立即終止辦理該申請人的業務,在計算機系統中記錄,該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隱瞞、欺騙、賄賂等行為包括:提供偽造身份證、體檢證明等虛假材料,隱瞞自己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癥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隱瞞自己有三年內有吸毒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等不允許申請駕駛證的情形,考試中有賄賂、舞弊等行為。如果申請人已經取得了駕駛證,公安交管部門將撤銷駕駛許可,收繳駕駛證,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和《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上均有相關的提示信息,請駕駛證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格,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嚴格參加相關考試。
96. 駕駛人違反實習期管理規定,有哪些處罰?
答:實習期駕駛人違反實習期管理規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種:一是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這些車輛有的屬于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屬于特種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公共安全責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實習期駕駛人不得駕駛。二是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沒有持相應或更高以上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指導。三是未按規定粘貼、懸掛實習標志。如果實習期駕駛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97. 對偽造、變造駕駛證的有哪些處罰?
答:偽造、變造駕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2011年4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對偽造、變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力度。123號令根據法律規定,明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論是自己偽造、變造駕駛證,還是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都要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其中,偽造、變造駕駛證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
98. 對采取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有哪些處罰?
答:駕駛證遺失的,駕駛人應當向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補領,補領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和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但在實際工作中發現,部分駕駛人以駕駛證丟失為由向車管所惡意申請補領駕駛證,有的甚至在駕駛證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以欺騙手段補領,一人擁有多本駕駛證,以逃避路面執勤民警的管理和處罰。為此,123號令規定:駕駛人補領駕駛證后,原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駕駛人違反規定繼續使用原駕駛證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收回原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駕駛人違反規定,采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6分,并收回補領的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對于原駕駛證丟失,補領駕駛證后又找到原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將原駕駛證交車管所或自行銷毀,不得同時使用。目前,每本駕駛證都有唯一編號,并實行了計算機溯源管理,駕駛人申請補領了新駕駛證后,原駕駛證及編號將在駕駛證管理系統中被標注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