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駕校正準備考理論的學員經常會問小編,數字題太難記了,并且特么容易記混,有什么好的辦法嗎? 小編就把出現數字的常識題總結出來,還沒參加科目一考試的學員可以參考一下。
一、距離
1. 0. 15m: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能超過左右車把0. 15m。
2. 0. 20m:兩輪摩托車載物長度不能超出車身0. 20m。
3. 0. 30m:車輛靠邊停放后右車輪與路沿的寬度不能超過0. 30m。
4. 1. 0m:行車時與兩側車輛橫向間距不能小于1. 0M。
5. 1. 5m:在高速會路上車速達到或超過100km/h超車時,與被超的車輛橫向間距不能小于1. 5m。摩托車載物限高1. 5m。
6. 2.5m:輕型貨車載物限高2.5m。
7. 4 - 10m:車直接牽引時兩車保持的安全距離是4 -10m。
8. 30m:距離公交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隊門口、消防栓30m內禁止停車車輛。近光燈照射距離需30m以上。
9. 50m:距離路口、鐵路道口、隧道口、窄橋、窄路、彎路、陡坡、施工路段等50m內禁止停放車輛。能見度小于50m,限速30km/h(指的是普通道路)。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50m,限速20km/h。在高速公路上車速低于100km/h,前后車距保持50m以上。普通道路放置危險警示牌50— l00m(車前、后方向都應該放置)。
10. l00m: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l00m,限速40km/h。在高速公路上車速達到或超過100km/h,前后車距保持loom以上。遠光燈照射距離需l00m以上。
11. 150m:高速公路放置危險警示牌不少于150m。夜間會車開啟近光燈的距離不小于150m。
12. 200m: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200m,限速60km/h。
13. 500m:駛離高速會路時,應距出口500M選擇右道行駛。
二、車速
1. 20km/h: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50m,限速20km/h。
2. 30km/h:經過路口、鐵路道口、窄橋、窄路、彎路、陡坡、施工路段、進出非機動車道等任何復雜路段或遇有惡劣天氣,限速30km/h。牽引和拖曳車輛時,限速30km/h。沒有中心線(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的城市道路限速30km/h。
3. 40km/h:沒有中心線的城市外公路限速40km/h。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l00m,限速40km/h。
4. 50km/h:只有中心線(一個方向一條車道)的城市道路限速50km/h。
5. 60km/h:在高速公路上能見度小于200m,限速60km/h。高速會路右道的最低限速60km/h,也是我國高速公路正常行駛的最低限速。
6. 70km/h:只有中心線(一個方向一條車道)的城市外會路限速70km/h。設置最高時速達不到70km/h的機動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7. 80km/h:在高速公路上時速達不到80km/h的車輛只能在右道行駛。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限速80km/h。
8. 90km/h:同一方向三條或以上車道的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最低限速90km/h。
9. 100km/h:同一方向兩條車道的高速公路左道最低限速100km/h。高速公路安全距離確認路段,用于確認車速為100km/h時的安全距離。
10. 110km/h:同一方向三條或以上車道的高速公路左道最低限速110km/h。
11. 120km/h:高速公路所有車道的最高限速120km/h,也是我國高速公路行駛的最高限速。
三、時間
1. 2s:行車時視線不能離開行駛方向2s以上。
2. 3s:開啟轉向燈3s后,方可變更車道。
3. 20min:連續駕車4h,須休息20min以上。
4. 24h:因故不能參加交通事故調解,應提前24h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
5. 3天:車輛注冊登記3個工作日內完成。
6. 7天:被記12分的駕駛人須參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教育。
7. 10天:發生交通事故請求公安機關調解的,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10天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事后請求處理的,應在提出請求后10日內提供事故證據。申請變更車身顏色,應在變更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二次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