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碼重
近日記者接到市民于先生的電話,稱其在駕校濟南一起學車網獨家報道:車報名參加駕駛員考試時,發現有一王先生的身份證號和自己的竟完全一致,而且對方已早拿到E本,因為出現的信息完全重合,導致于先生遲遲不能參加駕駛員考試。
今年4月5日,昌邑的于先生交了2100元在當地一家駕校學車,打算這時報名正趕上4月18日的理論考試,可當于先生把一切資料都準備妥當之后,卻被告知身份證號打不進去,原因是這個身份證有人用了,之前辦過摩托車駕駛證。“再過不到兩周就要考試了,我卻還沒報上名。”于先生心急如焚地說。
據于先生講,他原來的舊身份證和現在的新身份證上面的號是一樣的,而王先生的舊身份證號卻與他的身份證號相同,但王先生辦的新身份證號與其舊身份證號并不一樣。“他曾用舊身份證辦過一個摩托車駕駛證(E本),所以我的身份證號就打不進去,理由是不能同時進行。我該怎么辦?”針對于先生的這一問題,記者咨詢了車管所的一位負責人,他表示這個問題目前車管所還解決不了,需要王先生帶著新身份證更改其最初的注冊信息,以求盡快解決問題。建議于先生可與王先生當面協調,以確認身份證的“唯一性”。若不改的話,信息庫就登錄不了,于先生的報名也就遙遙無期。聽到車管所負責人的這番話,也讓于先生們的心踏實了不少,對自己報名學車一事感到指日可待。
麻煩多
根據車管所負責人的說辭,于先生聯系到和與其同名的王先生,并得知王先生的摩托車到4月12日便過期,也無法再審,故和他商量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看是否能夠注銷E證,費用由他來出。但王先生卻不知為什么一直不同意,不肯和于先生去車管所更改當初的注冊信息。可眼看著距考試時間越來越近,于先生也只能等待王先生的摩托車過期后與其再次協商,看能否與其更改二代身份證號碼。時間不等人,考試的日子一天天監控,在經于先生和王先生的多次協商,對方同意于先生的建議,給其400元現金,以示勞務費,于先生帶著王先生去相關部門更改相關的戶籍信息。以解決當務之急。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再次聯系到于先生,他告訴記者,他18日已參加理論考試,并直接通過理論第一關。
探原因
公民身份證號碼是國家為每個公民編制的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代碼,為什么會發生重號的問題呢?帶著這一問題記者電話采訪了市公安局戶證科的一位負責人,從這位負責人的口中得知:在編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為群眾編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證,由于當時技術手段落后,編號工作完全采用手工操作,由此產生了一些重號、錯號。客觀上來說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尤其在身份證號碼從15位升至18位過程中,手工管理造成了很多重號問題,問題出現后,如果兩人不在同一領域辦理以身份證號碼為識別標志的手續(駕照、護照等),一般很難發現。而現在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則是實行全國聯網,一旦重號,就會發生無法辦理駕照、護照這樣的問題。
究責任
在生活中,像于先生這種例子已相對鮮少。但還是有不少市民普遍認為,由于戶證管理人員工作的疏忽而造成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不僅費時費力去改號,而且還要花錢更改其相關證件,讓受害市民買單,不免覺得都有些“冤”。一些市民反映到,特別是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執法人員更要加強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建立起戶籍管理的問責機制,將可能出現的問題將到最小化,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作為公安部門,在發現問題后,更應該意識到這是自身的失誤造成的,并非公民的責任,應致歉并積極協調處理,對于造成的差錯,最好制定有效的辦法,便于更好地解決問題,此外,遇到身份證重號問題的公民,也應積極同公安部門配合,便于問題忙解決,也是彼此間和諧互助的一種表現。
小貼士
18位身份證含義:
居民身份證是國家頒發的證明公民身份的合法證件。居民身份證的18位號碼中,1至6位代表行政歸屬,7至14位代表出生年、月、日,15位至18位代表檢測碼和性別。只有兩人都在一個縣(區)行政區域內、同年同月同日出生、性別相同,才會出現身份證號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