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交通管理局、處: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8號),推進落實駕駛人自主報考措施,保障考生約考權益,促進駕考廉潔公正,現將《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自主報考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系統推廣應用、約考組織等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務。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6年1月1日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自主報考工作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8號),保障考生約考權益,促進駕考廉潔公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上,開發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互聯網預約服務功能(以下簡稱“約考平臺”),在全國推行機動車駕駛人自主報考措施。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6年3月1日前,天津、河北廊坊,山西朔州,內蒙古呼和浩特、包頭,吉林長春,黑龍江哈爾濱,江蘇南京、蘇州,浙江寧波、嘉興,福建福州、南平,山東濟南、東營,河南安陽,廣東惠州、珠海、佛山,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安順,云南大理,陜西西安、寶雞,甘肅蘭州,新疆巴州19個省(區、市)28個承擔試點任務的城市,完成約考平臺部署,先行試點應用;2016年底前,總結試點經驗,全面完成約考平臺部署,逐步推行駕駛人自主報考措施;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實行考生自主報考,實現駕駛培訓和考試報考分離,維護群眾學駕考證權益,促進考試公開公正。
二、自主報考基本規則
(一)自選報考方式。考生可選擇通過互聯網、電話、車管窗口等多種渠道,在約考平臺注冊認證,自主報名預約駕駛人考試。
(二)自動排序候考。所有報名約考信息統一匯總至約考平臺。首次預約科目一考試的,以駕駛證業務申請受理時間為序排隊;非首次預約科目一或者預約其他科目考試的,以上一次考試時間為序排隊時間;預約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的,以取消預約時間為序排隊。
(三)自選考試場次。所有考場考試計劃、考生排隊信息提前公布。考生可以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場地或者考試區域,也可以選擇服從計算機調劑安排考試。
(四)自動按序排考。按照既有排隊順序和考試計劃,對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場地的考生,計算機自動排序確定約考結果;對自主選擇考試區域的考生,計算機自動排序并隨機分配考試場次;對服從調劑安排的考生,計算機隨機分配到空閑的考試場次。
三、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摸底籌備階段
1、摸清考試工作底數。各地要組織對現有的培訓考試能力、排隊約考和考試積壓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摸清本地考試預約的實際問題,掌握詳實的基礎數據,充分預估實行自主報考可能面臨的考試壓力,有針對性制定自主報考工作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